评优 | 关于开展2020-2023年度宝安区律师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宝安区所属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全面总结宝安区律师法律服务经验,加强宝安区律师法律服务交流,提升宝安区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水平和影响力,宝安区司法局、宝安区律师党委、深圳市律师协会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开展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宝安区司法局、宝安区律师党委、深圳市律师协会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2、承办单位: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发展与品牌宣传工作中心
02
活动主题
2020-2023年度宝安区律师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03
评选范围
参赛案例时间
2020年1月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诉讼类案件、非诉法律服务类案例。
案例类型
参赛作品划分为非诉类(含刑事合规、行政合规等)、诉讼类(含刑事诉讼类、民商事诉讼类、行政诉讼类)。参赛案例应当具有业务指导意义、能体现宝安区律师服务水平的优秀诉讼类案例或非诉类法律服务方案。
***对已经获得省市奖项的优秀服务方案、优秀案例,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04
参赛对象条件
1、注册地址在宝安区的律师事务所;
2、宝安区范围内的执业律师或律师团队,以案例截止申报时间(即2023年11月20日)为准。
05
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18:00。
报名方式
(1)申报者需下载《2020-2023年宝安区法律服务优秀案例评选申报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每份申报表仅限申报一个案例。请申报者按照申报案例类型,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扫码下载申报表)
(2)除申报表之外,申报者应当按照附件二《参赛作品报送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3)每个案例的申报材料应单独形成一个文件夹,内含申报表(所在律师事务所盖章后的PDF扫描件)、案例作品介绍以及案例相关材料,文件夹命名为“案例评选+案例类型+律所名称+个人姓名或团队名称(如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
如一次申报多个案例,应该将多个文件夹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包命名为“案例评选+律所名称+个人姓名或团队名称(如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
最后将申报材料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qlgwmsc@163.com,邮件标题为“案例评选+律所名称+个人姓名或团队名称(如以个人或团队名义申报)”。
06
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内容应做到真实准确、说明清晰、表述规范,不得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得泄漏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
2、申报承诺:申报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客观性负责,申报者应保证参赛作品不侵犯第三方权益,并在申报表“真实性承诺”一栏中签名或盖章,如有不实申报或侵犯第三方权益的,由申报者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不利后果。
3、参赛作品一经报送,视为申报者同意将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复制权、展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益授权由活动主办方无偿行使(在申报时作出特别声明的除外)。
07
案例评选与发布
1、本次评选按照非诉类(含刑事合规、行政合规等非诉案例)、刑事诉讼类、民商事诉讼类、行政诉讼类四大类设置奖项若干个,并分别颁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获奖证书。
2、本次评选活动设置初评、决赛、颁奖三个环节,评选方式及标准详见附件三。
3、本次评选活动的初选由组委会进行评审。决赛阶段,主办单位将邀请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顾问团的部分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参赛案例进行评审。
4、部分获奖的优秀案例,宝安区律师工委在公众号公布(不同意公布的申报人应在申报时作出声明)。
5、获奖案例可入选《2020-2023年宝安区律师法律服务优秀案例汇编》,在相关活动中供有需要的律师、企业、政府等参考。
08
活动联络
联络人:李永修
电话:13828728561
宝安区司法局
宝安区律师党委
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1、案例介绍填写格式要求
2、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3、评选方式及标准
(扫码查看附件1-3)
欢迎宝安律师来投稿
投稿邮箱:qlgwm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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